指令于受刑人利益無重大影響可不提非常上訴司法行政部指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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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063
颗粒名称: 指令于受刑人利益無重大影響可不提非常上訴司法行政部指令
并列题名: 指字第一六六二六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九月十七日
分类号: D693.6
页数: 2
摘要: 令署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钱谦代电一件为并和论罪之减刑案件所定执行未依此比例计算应否提起非常上诉请示遵由灰代电悉其裁定在奉令前已经确定而于受刑人之利益无重大影响者自可不必依非常上诉程序办理仰知照此令。附抄原代电。南京司法行政部部长罗钧鉴查钧部第二〇〇二号训令。
关键词: 民国训令 行政命令 司法行政

内容

湖北高等法院;检察官;减刑案件;受刑人;司法行政部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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