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大赦條例疑義司法行政部指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062
颗粒名称: 指示大赦條例疑義司法行政部指令
并列题名: 指字第一八三五六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十月十九日
分类号: D693.6
页数: 1
摘要: 代电一件为县政府办理大赦减刑裁定违法可否由上级检察官向上级法院提起抗告其抗告期限是否依照修正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起算请核示由鱼代电悉按照司法院陷电此项减刑之裁定与科刑判决有同等效力关于抗告期限自可准用修正。
关键词: 民国训令 行政命令

内容

县政府;大赦;减刑;检察官;法院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阅读

相关机构

司法行政部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