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蔣氏搶奪上訴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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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025
颗粒名称: 張蔣氏搶奪上訴案
并列题名: 上字第一三三四號
其他题名: 一十一年八月十八日刑事第二庭判決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判决要旨刑法第三四三条第一项之抢夺罪。系指公然夺取而言。若乘人不备窃取他人之所有物。并非出于公然夺取者。自不成立该条之罪。参考法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项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取他人所有物者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关键词: 法律解释 案例分析

内容

判决;要旨;刑法;抢夺罪;窃取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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