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振海搶奪上訴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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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020
颗粒名称: 韓振海搶奪上訴案
并列题名: 上字第一零零七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刑事第四庭判決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判决要旨非被害人得以提起自诉之案件。自应本于检察官之起诉书状。并经检察官泣庭陈述案件之要旨。及辩论方为合法。第一审判决书虽载有经本院检察官提起公诉及莅庭执行职务各字样。而该审两次笔录。并无检察官之姓名。既无检察官之起诉书状足为合法起诉之证明。
关键词: 法律解释 案例分析

内容

判决;要旨;被害人;案件;起诉书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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