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令西南最高分院之裁判應屬無效司法行政部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002
颗粒名称: 通令西南最高分院之裁判應屬無效司法行政部訓令
并列题名: 訓字第二四六二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十月十二日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令各省高等法院为令知事案准司法院本年九月二十八日公字第二三七号公函内开经营者前准西南政务委员会咨报决议设置最高法院西南分院受理广东广西福建云南贵州五省终审案件当以中央政治会议。
关键词: 法律解释 案例分析

内容

高等法院;知事;司法院;西南政务委员会;中央政治会议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阅读

相关机构

高等法院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