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大赦條例疑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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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903
颗粒名称: 指示大赦條例疑義
其他题名: 司法行政部指令 指字第一六四一四號
分类号: D693
页数: 2
摘要: 令署陕西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张履谦 呈一件为呈请通令办理大赦从刑应随主刑减轻以符法令由 呈及附作均悉依照大赦条例减测案件其原宣告褫夺公权之从刑如因减轻主刑之结果与刑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至第五项及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发生抵触固应另案裁定惟査据送樊得胜案裁定书件原确定判决系处四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三年依大赦条例减轻主刑三分之一应处二年八个月有期徒刑
关键词: 民国政治 行政命令

内容

大赦;从刑;主刑;案件;条例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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