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夫妻一造背同居義務他造能否請求離婚疑義司法院指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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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792
颗粒名称: 解釋夫妻一造背同居義務他造能否請求離婚疑義司法院指令
并列题名: 院字第七五零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六月七日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呈请解释夫妻一造述背同居义务他造能否请求离婚由呈悉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次。‘夫妻之一方于同居之诉判决确定后。仍不覆行同居义务。若无其他情形。尚不能指为合于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合行令仰知照此令。附原呈为呈请解释事按夫妻同居之义务民法第一千一条定有明文故夫妻一方违背是项义务者他方得请求同居。
关键词: 法律解释 民国法律 离婚

内容

夫妻;同居;离婚;义务;民法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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