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地方官恊助河務攷成章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666
颗粒名称: 沿河地方官恊助河務攷成章程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七月十二日司法行政部通令各法院知照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第一条,凡已设专管水利机关之各河流沿河地方官应遵照本章程之规定确实负协助河务之责。第二条,沿河地方官对于协助河务事宜应受河务长官之指挥及其考核前条沿河地方官指沿河各县县长河务长官指中央或各省专设之水利局暨河务局局长或水利委员会委员长。
关键词: 法规解释 法律条文

内容

水利机关;河流;地方官;章程;水利局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阅读

相关机构

司法行政部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