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鴻廷強盜上訴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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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622
颗粒名称: 莊鴻廷強盜上訴案
并列题名: 上字第一九〇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刑事第二庭判決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判决要旨被告之自白。非出于强迫诱诈。及其他不正之方法。且核与事实确系相符者。方足据为判决之基础。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被告之自白。非出于强暴胁迫利诱诈欺。及其他不正之方法。且与事实相符者得为证据。被告虽经自白。仍应调查必要之证据。
关键词: 刑法解释 判例解读

内容

判决;被告;自白;强迫;诱诈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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