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會計師資格疑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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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561
颗粒名称: 解釋會計師資格疑義
其他题名: 司法院咨院字第六八七號(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分类号: D920.5
页数: 1
摘要: 为咨复事准贵院上年七月二十四日咨(第一九八号)开据实业部呈请解释会计师资格疑义一案咨请查照见复等由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会计师考试未举行以前。得为会计师之资格。依会计师条例第三条会计师审查规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应以在会计师条例所定之国内外公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之商科或经济科毕业后。」
关键词: 法律 法律解释 司法解答

内容

会计师;资格;专科;学校;经济科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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