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自訴案件撤回上訴疑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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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556
颗粒名称: 解釋自訴案件撤回上訴疑義
并列题名: 司法院快郵代電院字第六八二號(二十一年二月二十日)
分类号: D920.5
页数: 1
摘要: 青海高等法院赵首席检察官览该首席检察官代电致最高法院检察署转请解释自诉案件撤回上诉疑义一案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撤回上诉应于裁判前为之。自诉案件自诉人对于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经第三审判决发回更审后。声请撤回上诉。自为法所不许。」合电知照司法院号印。
关键词: 法律 法律解释 司法解答

内容

自诉;撤回;上诉;案件;疑义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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