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益堂與張雨峯堂因債務涉訟上告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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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541
颗粒名称: 邢益堂與張雨峯堂因債務涉訟上告案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二月十一日民事第一庭判決(上字第二四六號)
分类号: D920.5
页数: 2
摘要: 判决要旨凡债务人指不动产以担保债权之清偿。而并不移转占有者谓之抵押关系必须将不动产移转占有俾典质权人得以使用收益始能成立。参考法条民法第八百六十条称抵押权者谓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之不动产得就其卖得价金受清偿之权。同法第九百一十一条称典权者谓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取益之权。
关键词: 法律 法律解释 民事案件

内容

债务;民事;清偿;债权;抵押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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