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公安局處分違警人犯如有不服得依訴愿程序救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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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539
颗粒名称: 令公安局處分違警人犯如有不服得依訴愿程序救濟
其他题名: 司法行政部訓令 訓字第九六八號 二十一年四月三十日
分类号: D920.5
页数: 2
摘要: 令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各省区高等法院院长首席检察官。为令知事案奉行政院第一零五五号训令内开为令行事案查前据内政部呈据浙江民政厅转请解释公安局处分违警人犯如有不服能否向县政府诉请救济一案当经咨请司法院查照解释在案兹准咨复内开查此案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依违警罚法所为之拘役罚金或停业歇业均属行政处分。
关键词: 法律 法律解释 司法解答

内容

法令;会议;决议;处分;人犯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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