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金季聰金季欣函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238
颗粒名称: 附錄金季聰金季欣函作
分类号: C913.13
页数: 2
摘要: 前接来信。约我母子去津。故去机织。而商一切。不想又见你去信三封,完全是由反恨中。又起疑心。井有证人。并且叫我亲属人来卧底。我不知二字之用意。我有何大罪。既然如此。就可不到津,请你代同证人来平。我敬候对舌。平你处置。若无故生疑。暗中取消。我此次绝不轻饶。必有解决之虑。去天津之事。死也不离故土。
关键词: 婚姻 自由恋爱 自杀

内容

母子;疑心;证人;亲属;卧底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阅读

相关人物

金季聪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