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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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200
颗粒名称: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分类号: D693.2
页数: 7
摘要: 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既由军政时期入于训政时期。允宜公布约法。共同遵守。以期促成宪政。授政于民选之政府。兹谨遵创立中华民国之中国国民党总理遗嘱召集国民会议于首都。由国民会议制定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如左。
关键词: 法律 训政 宪政

内容

国民政府;革命;三民主义;宪法;训政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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