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何蔭棠奉部令填換該商宛平縣郝家房村煤鑛執照仰來廳具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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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645
颗粒名称: 令何蔭棠奉部令填換該商宛平縣郝家房村煤鑛執照仰來廳具報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一八七號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摘要: 令何荫棠案查前据该商呈送原领宛平县第五区郝家房村地方煤鑛图照等件,请核换新照一案;业经本厅转请核示在案。兹奉实业部指令略开:「应准换给新照,以重鑛权。兹就原区面积,按新制折合,计为五十六公顷五十七公亩五十五公厘。批注图内,并印采字第六五零号执照一纸,连同印图一纸,一并发交该厅,仰即给领具报,旧照注销。」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煤矿执照

内容

地方;煤鑛图;鑛权;面积;新制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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