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縣縣長通令編送檢定分所預算書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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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619
颗粒名称: 訓令各縣縣長通令編送檢定分所預算書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八四八號
分类号: F812.4
页数: 1
摘要: 令各县县长,案查前因检定分所改组,归并于县政府内,各县曾经遵照规定,制成预算书呈核在案。惟以时经两年,各县检定分所,或因经费来源变更,或因检定人员增加,实际收支,与二年以前,早已不同,自应从新编送。为此令仰遵照,查明检定分所经费来源,详细声叙。并将经常临时支出,编制预算书,呈送来厅,以凭查核。此令。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五月十八日,厅长史靖寰。
关键词: 财政收支 财政预算

内容

检定分所;县政府;预算书;经费;检定人员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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