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2463 |
颗粒名称: | 訓令南宮等十一縣縣長準華洋義賑會函為該縣合作社聯合會籌辦第九次合作講習會請飭縣保護等因仰該縣屆時妥為保護由 |
并列题名: |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二六一號 |
分类号: | D632.5 |
页数: | 3 |
摘要: | 令南宫等十一县县长案准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第一零三二一号函开:「敬启者。兹据南宫等县合作社联合会十二处分别函报筹办第九次合作讲习会各一组,用特开具清单,函请令饬各县县政府,届时保护,俾利进行。」等因,附单一纸;准此,除函复并分行外,合行抄发原函及清单并该会前送办法各一份,令仰该县,届时妥为保护,为要,此令,附抄发原函及清单,办法各一份,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厅长史靖寰。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救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