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平山縣縣長奉省令為嚴委員視查該縣農業傳習班應改善情形仰遵令切實辦理具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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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390
颗粒名称: 訓令平山縣縣長奉省令為嚴委員視查該縣農業傳習班應改善情形仰遵令切實辦理具報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八二號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摘要: 河北省实业厅训令第八二号令平山县县政府案奉河北省政府第二五号训令,内开,「案查本府委员会第四九七次会议,委员严智怡报告,出巡徐水等七县所得情形一案。当经决议:『分行各主管厅并酌量报部。』除分行外,合行抄发原报告,令仰该厅查照主管事项,办理具报,此令。计抄发原报告案一件。」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 农业经济

内容

令平山县;县政府;委员会;会议;报告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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