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准內政部咨送取締軍警政機關部隊及所屬人員強用電流規則請查照飭遵等因仰遵照并飭屬遵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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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377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准內政部咨送取締軍警政機關部隊及所屬人員強用電流規則請查照飭遵等因仰遵照并飭屬遵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一一號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摘要: 河北省政府训令第一一号令实业厅案准内政部警字第三一七五号咨开:「案查前准建设委员会函,据全全电气事业指导委员会以各省市电业视察会议提议,关于军警政各界强用电流,应如何救济,以维电业一案。请会同有关会部,厘订取缔办法,严厉执行等由到部。
关键词: 行政管理 能源利用 电力

内容

实业厅;内政部;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视察会议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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