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2213 |
颗粒名称: | 訓令實業廳準內政部咨解釋新聞紙雜誌聲請變更登記手續一案仰知照飭知由 |
并列题名: | 河北省政府訓令第六二四八號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2 |
摘要: | 河北省政府训令,令实业厅案准内政部警字第二五八八号咨开:「案据湖南省民政厅呈为新闻纸杂志移省,或移县市发行,可否授用钧部警字第一一八九号通咨解释社址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请核示等情,据此,查新闻纸杂志在同一县市境内,迁移社址只须呈转本部备案,毋庸换发登记证前准山东省政府咨请解释新闻纸杂志声请变更登记手续一案到部,业经咨复,并以警字第一一八九号请查照在案。」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管理 地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