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奉行政院令通飭各機關嗣后對於人民呈請之批示一律兼用文書送達等因仰遵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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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212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奉行政院令通飭各機關嗣后對於人民呈請之批示一律兼用文書送達等因仰遵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第六二一〇號
分类号: C931.46
页数: 2
摘要: 河北省政府训令,令实业厅案奉行政院第四七零二号训令内开——案准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函开:「案奉常务委员交下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呈内称:『案据第六区执行委员会呈称;呈请转呈中央函国民政府通饬所属嗣各机关对于人民陈请之批示。』」
关键词: 文件管理 文书

内容

河北省政府;实业厅;行政院;委员会;秘书处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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