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平津會計師公會為苑常明違犯條例撤銷登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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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101
颗粒名称: 批平津會計師公會為苑常明違犯條例撤銷登錄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批第七六一號
分类号: D916
页数: 2
摘要: 平津会计师公会,呈一件为会计师苑常明违犯条例,身受刑事处分,遵章撤销证书,停止职务请核示由,呈及判决印文均悉,查该会计师苑常明违犯条例,身受刑事处分,自应停止职务,除将前呈本厅登录案注销并呈请实业部将其登记证书一并撤销及函达河北省高等法院查照转饬所属各法院一体知照外仰即知照此批。
关键词: 司法制度 会计师

内容

会计师;刑事处分;违犯条例;停止职务;登记证书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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