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奉行政院奉國府令發行政訴訟費條例通行知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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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000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奉行政院奉國府令發行政訴訟費條例通行知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字第四〇八二號
分类号: DF74
页数: 2
摘要: 令实业厅,案奉行政院第二二五六号训令内开案奉,国民政府第一九六号训令以行政诉讼费条例,现经制定明令公布,应即通饬施行,除分令外合行抄发该条例转行知照并饬属知照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行抄发原条例令仰知照并转饬知照此令。计抄发行政诉讼费条例一份(载法规栏)。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诉讼法

内容

行政诉讼;抄发条例;诉讼费;主席;于学忠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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