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准財政部咨定於本年七月一每開始發行新幣等因仰遵照幷飭屬遵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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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998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准財政部咨定於本年七月一每開始發行新幣等因仰遵照幷飭屬遵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字第四〇五一號
分类号: F82
页数: 2
摘要: 令实业厅,案准财政部钱字第八四八六号咨开查银本位币铸造条件业奉,国府明令公布其条例第三条内载银本位币之型式由财政部拟定,呈请国民政府以命作颁定之等语,自应遵照办理本部兹特镌制新模阳面恭摹,先总理肖像上列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八字,阴面正中镌海洋上二帆帆船一艘,两旁镌壹元二字,经试铸样币呈奉,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明令颁定在案。
关键词: 财政管理 货币铸造

内容

财政部;铸造条件;国民政府;中央造币厂;重量成色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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