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1678 |
颗粒名称: | 訓令實業廳准事業部請查照國府通令育苗造林成案將本年辦理情形限文到三個月內彙咨過部以憑考核轉報等因仰轉飭依限具報彙轉以憑咨部由 |
并列题名: | 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九九號 |
分类号: | S725.71 |
页数: | 1 |
摘要: | 令实业厅,案准事业部林字第六九八号咨开案查上年三月本部奉,行政院第一二六六号训令略以奉 国府令通饬各省培植苗木提倡造林限十年以内每年各省政府至少须新闢苗圃四十亩每县政府至少须有苗圃五亩逐年增进督促各乡人民育苗造林并以造林实业办理之成效视为该管厅县考绩中之第一考绩标准。 |
关键词: | 植树造林 林业规划 地方行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