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1638 |
颗粒名称: | 啟新洋灰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新任董事袁鳳鑣所認股份應依照現行公司法另編名簿備查仰遵照具報由 |
并列题名: | 通知令第八六號 |
分类号: | DF411.91 |
页数: | 2 |
摘要: | 启新洋灰股份有限公司,案奉,实业部指令,据本厅转报该公司声叙新任董事袁凤镳所认股份情形一案,内开呈悉,既据该公司声复新任董事袁凤镳确认有股份,其被选资格亦与章程相符等情,前来查核尚合前呈所报,改选董事监察人名单准予备案,惟据称股东户名既有变更,应将最近股东依照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另编名簿补报备查。 |
关键词: | 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 实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