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天津市社會局函為奉令天津市公司登記事項歸本廳辦理希查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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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554
颗粒名称: 函天津市社會局函為奉令天津市公司登記事項歸本廳辦理希查照由
并列题名: 公函第一一〇號
分类号: F272.9
页数: 2
摘要: 迳启者案奉,省政府训令内开案准,实业部商字第一四零一二号咨开查天津市政府前经,国民政府第一百次国务会议议决议改隶贵省政府后即不再隶属行政院依照公司登记规则第二条该市内公司登记事项自不应再由该市社会局办理即当移交河北省实业厅接办但改隶伊始该市政府未即令饬社会局依法移交各公司呈报事项仍多呈由该局转呈市政府咨转来部本部以该市政府究非公司登记主管官署故所报各案如有指示均咨请贵省府。
关键词: 企业登记 公司登记 公司管理

内容

省政府;训令;公司登记规则;实业厅;主管官署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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