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實業部遵令造送核發小礦業執照清單請核示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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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551
颗粒名称: 呈實業部遵令造送核發小礦業執照清單請核示由
并列题名: 呈第二六五號
分类号: F407.1
页数: 3
摘要: 呈为呈复事案奉,钧部矿字第四五零七号训令内开查小矿业执照由本部预先颁发省主管官署但省主管官署发给此项执照时应同时呈报本部备案业于矿业法第六十三条明白规定并经于上年七月预印小矿业执照通令颁发在案近期迭据各省以前发小矿业执照业已用声恳予续发以资应用等情先后呈请到部核阅小矿业登记册内其填用小照遵章报部者固属甚多而呈报次第前后参差或照已填发迄未报部备案者亦复不少殊不足以重矿权而资考核兹为厉行法令整饬矿业起见合行令仰。
关键词: 矿业法 采矿业 采矿权

内容

执照;颁发;备案;矿业法;矿业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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