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1498 |
颗粒名称: | 訓令實業廳準實業部咨奉行政院準司法院咨復解釋工廠法條文疑義一案請查照轉職等因仰知照由 |
并列题名: | 第四七九九號 |
分类号: | DF411.91 |
页数: | 2 |
摘要: | 令实业厅,案查前据该厅呈称召集工厂会议经过情形及附具施行工厂法意见请转呈核示一案当经转咨实业部查核办理在案兹准咨复内开兹奉,行政第三八八七号训令开为令行事案查前据该部呈准河北省政府咨据实业厅呈复奉令召集各工厂会议经过情形附具施行工厂法意见书请转咨核夺示遵等情到院当经转咨立法司法两院暨指令知照在案兹准司法院院字第七九二号咨复开查原附意见书内除关于立法问题应由立法院核办外其请求解释工厂法条文疑义各项业经本院统一解释。 |
关键词: | 工厂法 实业厅 司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