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1327 |
颗粒名称: | 訓令各縣縣長度量衡檢定所准全國度量衡局咨奉實業部指令不遵物價折合表之交易行為應援違警法第三十五條一項處罰等因仰知照由 |
并列题名: |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二九八號 |
分类号: | F722.2 |
页数: | 2 |
摘要: | 令各县县长度量衡检定所为令行事案准实业部全国度量衡局度字第二三九二号咨开为咨请事案准湖南建设厅函据祁阳度量衡检定分所主任欧阳辉呈以不遵物价折合表交易之商民应如何惩处请核复以便饬遵等由当经据情转呈实业部鉴核解释在案兹奉实业部工字第四八九零号指令内开呈悉查新制推行之始对于不遵物价折合表交易之行为自应取缔应援照违警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于发觉时依法处罚以资炯戒仰即转知并通咨各省市主管局转饬所属一体遵照此令等因。 |
关键词: | 商业管理 度量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