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奉行政令公務員對於政府設施如認為不妥可書面建議不得向外發表违者交付懲戒仰遵照等因仰轉飭遵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276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奉行政令公務員對於政府設施如認為不妥可書面建議不得向外發表违者交付懲戒仰遵照等因仰轉飭遵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字第三五七八號
其他题名: 河北省政府令
分类号: D693.63
页数: 1
摘要: 令实业厅案奉行政院第二八五九号训令内开案奉国民政府令开查公务员职位虽有不同然同为政府构成之份子则关于政府之一切设施政府对人民直接负其责而政府之设施良善与否则凡公务人员各有其上下相承休戚与共之义近查公务人员往往不明本身地位或误解言论自由之旨对于政府设施妄事讥评毫无顾忌似此漫无限制殊足以影响政府威信而阻碍政令之施行爰特通令告诫加以取缔嗣后公务人员对于政府之设施如认为不妥可用书面建议于长官不得径自向外发表。
关键词: 公务员 人事制度

内容

实业厅;公务员;政府设施;书面建议;惩戒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王树常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