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黃鎮東呈請繼承代表與法不合碍難核辦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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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054
颗粒名称: 批黃鎮東呈請繼承代表與法不合碍難核辦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批第四五四號
分类号: F406.72
页数: 1
摘要: 呈及附件均悉来呈未依照矿业法施行细则第二条文及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由原案合办人连署呈报缴纳公费碍难核办仰即遵照此批附件暂存,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六月九日,厅长何玉芳。
关键词: 财务管理 矿业经济

内容

矿业法;施行细则;条文;规定;公费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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