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1006 |
颗粒名称: | 訓令各縣縣長、各特種公安局准省黨務正委會函以奉中央民運會函知人民團體未屆改選之期因故逕行改選辦法一案仰知照由 |
并列题名: |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一〇三三號 |
分类号: | D693.24 |
页数: | 2 |
摘要: | 令各特种公安局长各县县长,为训令事案准河北省党务整理委员会第二二零七号函开径启者案奉,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第六零八号公函内开查人民团体之改选事宜其依期改选及候补人员补充办法均经明文规定惟关于未届改选之期而正式及候补职员因特别事故辞职他去以致会务负责无人其径行改选办法应先呈请当地高级党部核准再依法举行选举该高级党部应将核准情形。 |
关键词: | 选举 政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