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河北省度量衡檢定所准全國度量衡局咨鑒商所用衡器應一律適用新制等因仰知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926
颗粒名称: 訓令河北省度量衡檢定所准全國度量衡局咨鑒商所用衡器應一律適用新制等因仰知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八八七號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摘要: 令河北省度量衡检定所,为令遵事案查前据该所呈据阜平县检定分所呈以该县盐商所用衡器系由盐运使署规定不与普通商行相同拒绝检查应如何办理转请示遵等情当以划一权度无论公用民用均应以新制为标准该县盐商所称另有规定殊无根据业经据情咨请全国度量衡局核办并指令知照各在案兹准咨复内开查盐商所用衡器并无其他规定当然适用新制请查照等因。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度量衡 盐运

内容

检定所;盐商;盐运使;度量衡;公用民用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何玉芳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