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玉田縣縣長奉省令林南倉鎮商會章冊應准備案仰轉飭遵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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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919
颗粒名称: 訓令玉田縣縣長奉省令林南倉鎮商會章冊應准備案仰轉飭遵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八三三號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摘要: 令玉田县县长,为令行事案奉省政府第一七九二训令关案查前据该县呈送玉田县林南仓镇商会章册请转咨备案一案当经转咨实业部查明备案在案兹准复开查该会既经省党部许可设立所具章册复经实业厅复核无异应准备案惟原章第十一条第二项「查有确据」四字应删又第十七条无记名下投票二字应改「宁记」二字以符法则前准前由相应复请查照转饬遵照为荷等因准此合行令仰该应转饬遵照此令等因奉此合行令仰该县转饬遵照此令,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厅长何玉芳。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商会章程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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