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0626 |
颗粒名称: | 訓令各縣縣長都山設治局直轄各機關仰遵照本年規定總理逝世七週年紀念植樹辦法認真辦理由 |
并列题名: | 河北實業省廳訓令第三一九號 |
分类号: | K892.11 |
页数: | 4 |
摘要: | 令各县县长,都山设治局,直辖各机关,为令遵事查本年三月十二日为,总理逝世七周年纪念植树之期按,中央规定由三月十一日起以一星期为造林宣传周务使造林常识能於最短期间普及全国人民再各省县市则由各省县市政府会同省县市党部负责办理并经,国府议决著为定案等因惟河北气候较寒三月中旬尤未知暖尚於此时实行植树难忘成活复经本厅拟定仍遵照去岁成案於三月十二日举行。 |
关键词: | 总理逝世 植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