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0625 |
颗粒名称: | 訓令宛平縣縣長奉省府令准部咨為門頭溝煤礦業同業公會章冊應准備案仰知照由 |
并列题名: | 河北實業省廳訓令第二三六號 |
分类号: | F715 |
页数: | 2 |
摘要: | 令宛平县县长,为令行事案奉,省政府第二一九号训令内开案查前据该厅呈送宛平县门头沟煤矿业同业公会章程表册请鉴核转咨备案等情业经检同章册转咨在案兹准实业部商字第九一四七号咨开查该会既经当地高级党部发给许可证书所具章册复经该县核明改正应准备案惟原章第十四条於(或经会员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之请求)下应增入(或监察委员之函请)一语第十五条(由执行委员会召集之)句应该为由常务委员召集之。 |
关键词: | 煤矿业同业公会 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