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縣縣長令速選派代表參與河北民生銀行創立大會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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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517
颗粒名称: 訓令各縣縣長令速選派代表參與河北民生銀行創立大會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三五號
分类号: F832
页数: 2
摘要: 令各县县长(除兴隆县),为令知事案查本厅前以河北民生银行,业经筹备就绪,定于本年一月十八日开创立大会,同月二十五日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当以通令各县,按照该行章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凡十股以上,具有会员资格之股东,一律予以登记后,应将该项股东会员姓名,籍贯,职业,住址,股数,务必于一月五日前造册报厅。
关键词: 金融业 银行业

内容

县长;河北;民生银行;创立大会;股东大会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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