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鑛商馮漢卿令仰依限補具合辦契約並推定代表人具呈核辦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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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244
颗粒名称: 令鑛商馮漢卿令仰依限補具合辦契約並推定代表人具呈核辦由
并列题名: 第六四號
分类号: F407.1
页数: 2
摘要: 令冯汉卿,为令催事案查该商呈请开采井陘县板桥村西南老坟沟小煤矿一案前以手续未备曾经批令拟定合办契约并推定代表人由全体合办人连署具呈核办在案事阅三月未据呈复殊属延玩合亟令催该商仰即遵照先令批令补具齐全限于文到十五日内由全体合办人连署具呈来厅以凭核办匆再延误为要此令,中华民国二十年十月二十六日,厅长何玉芳。
关键词: 煤矿 采矿业 矿山经济

内容

冯汉卿;小煤矿;手续;合办人;核办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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