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10173 |
颗粒名称: | 訓令實業廳准內政部關于基督教團體申請組織或請立案可依照修正人民團體組織方案及其有關之各種法令妥為指導辦理等因仰遵照由 |
并列题名: | ○字第五二五二號 |
分类号: | D693.739 |
页数: | 2 |
摘要: | 令实业厅,为令遵事案准内政部警字第一零五五号咨开为咨行事案奉,行政院第四五九三号训令开为令行事案准国民政府文官处第七零七九号函开迳启者准中央训练部第一六八五二号函为近来各地党部多以关于基督教团体可否允许组织请示到部查基督教团体之组织问题在指导人民团体改组应注意事项第二节内之丁项业已规定如有申请组织或请立案者可依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方案等及其有关之各种法令妥为指导办理。 |
关键词: | 基督教 国民党 宗教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