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9627 |
颗粒名称: | 訓令天津縣縣長為據永定河務局議復宋樂天等呈請緩剷桃花口小墊一案解決辦法應准照第一種辦法辦理令仰遵照會商永定河務局長佈告各村遵照並飭具結存案報核由 |
并列题名: | 訓令第一○六號一月二十日 |
分类号: | S157.3 |
页数: | 3 |
摘要: | 案据永定河河务局呈称:案查本河下游行水区域,不准私筑土埝,原为全河利害关系,暨数百年来之成规而然。本局前呈准铲除,权衡轻重,不得不尔。往者武津民众代表曹子常等,呈请改善水利,一河两堤,其实即护埝利己而已,若就局部观察,所言似皆中理,殊不知利于彼者害于此,倘若统筹兼顾,则于成例,习惯、公理、法度、未有不相抵触者,是以奉令查复此案,会以维持铲除私埝原议复请核夺各在案。 |
关键词: | 水土保持 农田改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