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9125 |
颗粒名称: | 訓令本廳奉行政院令發修正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仰飭知等因仰知照文 |
并列题名: | 訓令第五三三號二月一日 |
其他题名: | 河北省政府令 |
分类号: | D904 |
页数: | 3 |
摘要: | 令建设厅奉行政院令发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及第四十八条条文仰饬知等因仰知照由,行政院第五一一八号训令内开案奉,国民政府令开查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及第四十八条文,现经明令公布,应即通饬施行,除分令外合行抄发修正条文,令仰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此令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行抄发原件,令仰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等因,奉此合行,抄同修正条文令仰知照并饬属一体知照此令。 |
关键词: | 法学理论 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