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8425 |
颗粒名称: | 令滄縣靜海南皮青縣吳橋東光交河故城天津南運河河務局局長景縣縣長為二十年河務會議據景縣該縣長擬具河務意見書經第一次大會提交審查會審查結果分四項辦理等因合令行該縣局縣長遵照分別辦理由 |
并列题名: | 訓令第四五五號四月九日 |
分类号: | TV851 |
页数: | 2 |
摘要: | 为令遵事,案查本厅二十年河务会议,据景县该县长拟具关于南运河河务意见书,经第一次大会提交第二组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果按原意见书分四项办理,第一、四两项应由厅令行该管河务局统筹全局拟定办法呈厅核办。第二项前已由厅通令各县局遵办在案。 |
关键词: | 景县 南运河 河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