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7731 |
颗粒名称: | 訓令昌平縣縣長據第一省路局呈復該縣於妙峯山廟會征收汽車加一捐已有當地紳警征收等情令仰知照由 |
并列题名: | 訓令第九八七號六月五日 |
分类号: | DF391 |
页数: | 2 |
摘要: | 令昌平县县长据第一省路局呈覆该县于妙峯山庙会征收汽车加一捐己有当地绅警征收等情令仰知照由案查前据该县呈覆本县第八区在妙峯山庙会收捐情形及从前经过办法一案业经令行河北省第一省路局就近迅与该县商妥办理并指令在案兹据该局呈称查妙峯山会期售卖长途汽车日捐办法业经遵照钧应辛字第二三七九号指令于五月十七日将太洲坞派出所暂行移至该路北安河地方派员售票收捐办理将届旬日再逾六七日会期即满其昌平县呈请令饬职局附带征收加一车捐拨归该县第八区警款一节。 |
关键词: | 捐赠 公益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