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7423 |
颗粒名称: | 指令新樂縣政府呈送修治縣路計劃及圖說請鑒核由 |
并列题名: | 指令第六八七號二月十一日 |
分类号: | U412 |
页数: | 2 |
摘要: | 令新乐县政府呈一件为呈送修治县路计划及图说请鉴核由,呈暨附件均悉查图内所称大道核与条例不符应即改为县路以昭划一分段修治尚属可行,惟计划内容空洞修路工款如何筹集未据叙明无从审核,查河北省修治公路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路以六公尺为最小宽度,务仰督同建设局妥拟展宽路面办法呈核,又查河北省修治县路乡路暂行通则第四第六及第七各条所列事项均应有详密计划至预定开工竣工期限以及施工办法等事项亦应在计划之中并仰遵照前颁各项章则详拟计划另给图说限文到十日内呈核,事属要政毋得稍事敷衍此令原件发还,厅长林成秀。 |
关键词: | 道路工程 公路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