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6271 |
颗粒名称: | 呈河北省政府呈復通縣公安局徵收汽車客票加捐並未呈准有案已令停止徵收文 |
其他题名: | 一月十八日 |
分类号: | F810.7 |
页数: | 2 |
摘要: | 为呈复事案奉,钧署训令第一百八十号内开案据北平车业公会呈据各长途汽车行函以通县公安局于十二月十八日起征收长途汽车客票附加捐每票大洋二分以资制办该局警察服装等语恳请饬县送予取消以苏商困等情附传知及布吿到府查限制各县加征长途汽车捐以免妨碍路政统一案业经本府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议决嗣后汽车路收捐养路事宜均归本省汽车路管理局办理其征收车捐未经核准之各县应一律禁止。 |
关键词: | 长途客运 地方财政 非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