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5996 |
颗粒名称: | 訓令河北永定北運河務局仰將該局每年收入之地租水租船捐等項詳細具報由 |
并列题名: | 訓令第五二零號十二月十五日 |
分类号: | F810.7 |
页数: | 2 |
摘要: | 令河北河务局局长王国英,河北省北运河河务局局长冯鹤鸣,河北省永定河河务局局长孙庆泽,仰将该局每年收入之地租水租船捐等项详细具报由,为令遵事查各河务局向有地租等项收入亟宜详细查询以资统计而便划一该局每年地租水租房租及河工专款以外之各种零星收入,地租水租船捐及他之各项零星收入,地租及他之各项零星收入,究各若干迄未呈报前来本厅无从查收考除分行外合亟令仰该局长遵照详细具报以凭核办为要此令。 |
关键词: | 河务局 地方税收 非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