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會局辦理紗布業變更登記暫行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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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5159
颗粒名称: 天津市社會局辦理紗布業變更登記暫行辦法
其他题名: 附錄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摘要: 一、设备。1.门市零售商必须具有门面自己有存货仓库或约定之仓库。2.批发内庄必须自己具有仓库或约定之仓库其系约定仓库者该仓库须出保具保证。3.无论门市或批发商存货于上两项仓库以外者以黑市货物论处。4.无论门市或批发商必须于明显处所挂出招牌。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监管

内容

零售商;批发商;营业登记证;交易方式;交易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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