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應被征入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5156
颗粒名称: 警察不應被征入伍
其他题名: 凡屆滿廿三歲以上者不予征集
分类号: E125
页数: 1
摘要: 李局长先生:现在政府加强戡乱之际,征兵之事,在所难免,兹仅代一部警察为征兵问题,陈情于下:闻政府征兵时,警察亦在被征之列,此种办法,虽为政府所拟定,但兵与警在戡乱建国之目标下,同负保家卫民之责,本不分轩轾,何以警察仍须被征入伍,况津市区广大,以现有警察人数维持本市治安,已属不足分配,如再被征入伍,对本市治安,实有莫大影响。
关键词: 兵役制度 警察

内容

政府;征兵问题;本市治安;服兵役;机关团体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阅读